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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000564500/2023-01531主题分类:土地发布机构: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发文日期:2023-11-01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关于印发《文安县2023年第十二次跨部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文双抽办(2023)016号)
关于印发《文安县2023年第十二次跨部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文双抽办(2023)016号)
发布机构: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:2023-11-01

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:

现将《文安县2023年第十二次跨部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部门实际,认真组织实施。

 

 

文安县双随机一公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3年11月1日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文安县2023年第十二次跨部门

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实施方案

 

按照《2023年文安县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和2023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,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第十二次跨部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,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。   

 一、抽查时间

联合抽查时间为: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。

二、抽查对象

通过“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”对2022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房地产公司及规划设计公司作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。

本次双随机抽查从企业信用分类A、B、C、D等级中均

10%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。

三、抽查依据、职责分工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》等。成立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的房地产行业跨部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,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为负责人担任组长,住建局为责任单位。

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:

自然资源部门:负责依法对抽查对象用地手续综合监督查;

住建部门:依法对抽查对象规划手续情况等监督检查。

四、名单抽取及派发

(一)县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“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”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,由“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”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,由各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。

(二)各监管单位通过“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”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,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。

(三)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,由本次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牵头单位组织各部门共同实施检查。

五、组织实施

(一)检查方式。

1.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、实施核查等方法。

2.对企业进行实施核查时,各部门检查人员应出示相应证件,一次性完成检查。

(二)抽查结果公示。

执法检查人员需使用手机APP“冀上双随机”完成检查、录入、复核、审核、公示工作。

(三)后续结果处置。

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,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,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,并将后续处置结果通过手机APP“冀上双随机”录入“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”中“后续处置”模块,确保后续监管到位,形成监管闭环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明确工作职责,做好组织保障。各单位要加强对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,牵头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,各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,强化组织保障、机制保障、经费保障,确保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有序推进。

(二)周密制定计划,认真抓好落实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双抽办统一部署,积极筹划,精心组织,加强宣传,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,严格按照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。

(三)监管与服务相结合,减轻企业负担。在联合抽查工作中,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,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,依法行政,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、简便性与有效性,避免增加企业负担。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,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,主动接受企业咨询,为企业解疑答惑。

(四)做好信息公示,促进信用监管。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,严格按照要求,及时公示检查结果。同时,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。

(六)认真总结经验,及时反馈情况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联合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。工作总结报县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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